一名23歲將軍澳普通科門診診所男護士,涉嫌趁一名15歲女童到診所清洗傷口時,與她舌吻,早前經審訊後脫非禮罪,控方不服提出覆核,今(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陳詞。裁判官認為,被告行為只能顯示相當不專業,但不代表如控方所謂嚴重違反社交禮儀,或令侵犯行為變得猥褻,決定維持原判,被告非禮罪名不成立。
被告譚永東,23歲,報稱男護士,經審訊後一項猥褻侵犯罪名不成立。控罪指,他於2022年11月9日,在香港將軍澳寶琳北路99號將軍澳賽馬會普通科門診診所地下治療室内猥褻侵犯15歲女童X。
官叮囑被告好自為之
裁判官林子康裁決認為,女童X案發後主動在社交平台聯絡被告,未見女童有驚恐或迴避情況,而且女童就被告是否有「伸脷」有3種說法,存在矛盾,而且被告在侵犯前曾詢問女童能否親嘴,結果被告得到女童的配合,親吻本質上非猥褻行為,不能排除被告與女童相處過後產生好感,未有足夠證供顯示被告有猥褻意圖,最多只能反映相當不專業,並不代表如控方所說違反社交禮儀,或令侵犯行為變得猥褻,裁定控方覆核失敗。
然而,林官警告被告,指作為執行職務的護士,如對受情緒困擾的未成年異性作出不恰當行為,某程度相當可恥,提醒他好自為之,切勿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