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姦劫案疑犯林永春去年被捕後翌日,被發現於羈留室自縊亡。死因庭5人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林死於自殺,但疑犯如何取得LAN線至自殺的過程仍疑團未解。裁判官下令,將是次死因研訊謄本交予警方及律政司,就是否涉及刑事罪行,例如使用虛假文書或製造虛假文書等,作進一步調查,並要求研訊主任向死因庭報告調查結果。
裁判官高偉雄認為,一年內發生兩宗同類案件,顯示警方巡查制度有漏洞,不可接受。高官引述法醫供詞,指死者的致命傷勢為頸上勒痕,即用電腦LAN線上吊自殺,但他強調庭上無證據,顯示死者偷取秀茂坪警署羈留室LAN線,閉路電視僅顯示死者曾拉扯LAN線,及地下曾出現過LAN線。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形容,警方巡查制度馬虎及「無厘頭」,認為保安局長及警務處長責無旁貸。至於疑犯自縊的經過,至今多個疑團未解。
至於陪審團就案件向警方及建築署等,提出11項建議,包括在拍攝不到羈留倉廁所前提下,於倉內安裝閉路電視;在每頁「流水簿」都加上不可偽造警示及相關刑罰;改善電子巡查系統,以生物識別,例如指紋辨識代替拍卡系統,以杜絕代巡;每更至少一名當值警員曾接受急救訓練等。
警方表示,已知悉裁決,會作適當跟進及研究相關建議。另外,警方於林永春死後1個月,已成立羈押管理檢討委員會,部分警署經已加密欄網、改用強化纖維玻璃幕門代替鐵閘、並加裝防撞軟墊避免疑犯撼牆自殘。包括涉事警署、灣仔及紅磡3間警署,已於今年9月試行「電子羈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統」,配置計時及響鬧功能,取代流水簿簽到制度。當值警員需用委任證於入口「拍卡」簽到,每巡查一間羈留倉後再「拍卡」一次。如未能依時巡查,電子系統會一直響號提示,督導人員亦需紀錄原因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