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歲新加坡男子在當地接種兩劑莫德納新冠疫苗後,上月到觀塘曉光街體育館再接種多兩劑復必泰,並在接種第四針後始通知在場醫護人員。政府發言人今日(19日)回應有關報道時,指涉事男子不誠實地取得在本港疫苗接種中心接種多兩針的利益,形容行為除有機會對自身健康構成風險外,亦會牽連為其接種疫苗的醫護人員、嚴重浪費珍貴疫苗資源,政府譴責這種罔顧他人、極度自私和不負責任的行為。
發言人補充說,有關行為或涉有人以失實陳述及欺騙手段獲取利益,並構成刑事罪行。政府會進行調查並考慮採取適當法律行動,必要時會起訴相關人士,亦不排除會考慮不為相關人士提供在港接種疫苗的紀錄證明。當局承認,一如其他地方的疫苗接種計劃,政府無法事先準確掌握市民在本港以外地方的疫苗接種紀錄,指市民有責任在本港接種疫苗時,就其健康和疫苗接種情況如實陳述。
當局又重申,目前本港有兩款新冠疫苗獲授權作緊急使用,並透過政府疫苗接種計劃提供,有關安排和劑量如下:
⚫ 未曾接種任何新冠疫苗人士:兩劑
⚫ 曾感染新型肺炎人士:一劑
⚫ 曾在本港以外地方接種首針的抵港人士:向負責接種的醫護人員如實交代有關詳情後,方會獲考慮安排接種第二針
⚫ 已在本港以外地方完成接種的抵港人士:毋須再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