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疫苗通行證」列明12歲或以上人士,必須接種三劑新冠疫苗或兩針未滿5個月,才能符合相關要求。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俗稱「免針紙」)的市民,即使在限期屆滿後開始接種第一針,仍會失去「疫苗通行證」資格一段時間。
據報,政府計劃向願意接種疫苗的市民,提供「疫苗通行證豁免證明書」,讓他們在過渡期內仍符合「疫苗通行證」資格。報道引述消息指,首針寬限期為21日、第二針寬限期為3個月,安排最快本周公布、下周推行。醫務衞生局回覆本報查詢表示,「疫苗通行證」下月30日起,將劃一要求所有滿12歲人士要接種三劑疫苗,考慮到部分人士屆時或需過渡安排才能滿足要求,醫衞局正考慮合適方案,暫時未有公布。
政府提醒2萬張疑濫發「免針紙」後日失效
另外,政府今日(10日)再發出新聞稿,提醒7名被指涉嫌濫發「免針紙」的私家醫生所簽發的2萬多張「免針紙」,將於後日(12日)起不獲政府接受作為「疫苗通行證」。當局指,「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將更新至4.4.3版本,協助主動查核處所辨識有關二維碼。
政府發言人重申,市民如使用不獲接納的「免針紙」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其二維碼資料會被掃描器記錄,政府執法人員亦有權要求市民出示疫苗接種紀錄和「免針紙」二維碼。如經查核後發現有市民使用不獲接納或虛假的「免針紙」,有關資料會被轉交執法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