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歲女子早前在社交平台求職群組內的招聘廣告任網上刷單員,在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谷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女事主按指示向對方指定帳戶存入款項,以便在平台購物,對方初時曾向女事主發放佣金,其後失去聯絡,未能取回本金及佣金,女事主才知受騙,昨早報警求助,合共損失約62.5萬元。
警方將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指出,騙徒的招聘廣告一般聲稱「搵快錢」、「高人工」、「即日出糧」或「在家工作」;對應徵者年齡及學歷要求低,亦無需工作經驗;不會提及實際職位或工作內容,並只提供即時通訊軟件或手機號碼聯絡方法;甚至有騙徒於受害人初次存款後,以發放佣金來搏取受害人信任。警方呼籲市民,如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1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