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和成員唐婉清、義工何榮溢,前年在旺角擺街站要求釋放政治犯期間,被指同時在易拉架展示網上捐款二維碼。3人早前否認未經許可在公眾地方籌款,案件今日(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其中兩人罪成,判罰款800至1,000元。
涉兩次旺角行人天橋街站
被告為社民連的67歲主席陳寶瑩、74歲成員唐婉清及52歲義工何榮溢,他們分別遭控告兩項、兩項及一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傳票控罪。陳和唐兩人涉及前年7月24日,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橋上近弼街的籌款活動:另3人在同年8月14日干犯同樣控罪。
暫委裁判官曹遠山裁決指,相關法例主要目的是規管收集金錢行為,不限於實體金錢,不同意辯方所指網上籌款不屬公眾地方籌款的說法。就7月24日的案件,當日易拉架上寫有「捐錢撐長毛」等字眼,曹官指兩名被告有收集籌款的行為和動作,即使沒實際收集到金錢也可觸犯法例,裁定她們罪成,分別判罰款1,000和800元。至於8月14日的案件,法庭認為未能證明當日屬收集金錢活動,裁定3人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