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修訂條例》)今日起生效,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範圍擴展至涵蓋野鴿,非法餵飼最高刑罰由罰款1萬元,提高至最高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引入5000元定額罰款。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以及漁護署署長黎堅明,聯同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主席、民建聯李世榮到坑口港鐵站附近宣傳新例。
李世榮表示,希望當局做好執法培訓,長遠考慮引入科技協助執法,並在不阻礙市民的地方增加鴿社和種植適合鴿子的食物,逐步讓野鴿回到原有棲息地。他引述黎堅明說,願意從這方向工作。
李世榮又指,旅客未必清楚本港新例,希望特區政府在口岸及遊客區,包括有較多野鴿出沒的地方加強宣傳。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