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者上樓難,逝者亦難有「容身之所」,皆因龕位一個難求。規管私營龕場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下周三(12日)恢復二讀辯論,有殯儀業界估計,一旦通過條例,至少30萬個私營龕位需要取締。關注團體稱,市民要有心理準備經歷一段過渡期,促請當局在該段期間加快發牌程序,而長遠將公營龕位比例增至八成。
據發展局資料顯示,全港的86萬個龕位中,政府龕位佔21萬個,26萬個由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管理,其餘的39萬則為私營龕位,由153間私營龕場管理。在私營龕場中,只有30間符合地契條款及規劃用途,很大機會獲發牌,其餘123間則涉及不同程度違規,如違反規劃用途等,將來或不獲發牌。
若有私營龕場不獲發牌,原來安放的先人骨灰應何去何從?殯儀業商會永遠會長吳耀棠昨出席電台節目時粗略估計,有20至30萬個龕位受影響,政府雖將增加臨時龕位作過渡,但市民拜祭時卻有多項限制條款,如同先人被「暫時監禁」。
有聽眾不滿最近接獲食環署通知其龕場不可再放置骨灰,認為有骨灰已在該處擺放30、40年,斥政府若要取締這些處所,造成「死人都撕裂」,當局有必要酌情放寬類似情況。吳耀棠認同政府應給予充足時間,供後人覓新龕位,加上現時公營龕位不足,輪候時間很長,建議可寬限不達標龕場經營至2047年。
市民提防龕場促銷
不過,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認為,寬限期不宜太長,因政府早於2010年已通知不合規格的龕場,但當中逾七成龕場並無就違規情況向政府申請,「要處理應該已處理好。」他認為立法會要盡快通過條例,又指有龕場可能趁機促銷,提醒市民不應趕及立法前購買龕位,相信政府會在未來增加公營龕位數目,以穩定價格,長遠政府要將公營龕位的比例增至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