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兩針新冠疫苗的市民,一旦染疫或毋須打第三針。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轄下的聯合科學委員會,昨更新曾感染新冠肺炎患者和兒童接種新冠疫苗的暫擬共識建議,免疫功能正常人士如在受感染前已接種兩劑或以上的新冠疫苗,康復後毋須再次接種;而一般成人打兩劑復必泰或3劑科興後,應可視為完成基本疫苗接種。
科學委員會前日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網上會議後,昨發表更新的暫擬共識建議。至於康復者染疫前未有接種新冠疫苗,則可按其年齡及感染前曾接種的劑數,在康復後接種最多兩劑。欲接種復必泰疫苗的5至17歲兒童及青少年,專家建議他們於康復後接種最多一劑,但可容許有個別需要者如到海外留學,在知情同意下於康復後接種第2劑復必泰疫苗。專家亦重新審視12歲以下兒童接種第3劑新冠疫苗的安排,認為成人及合資格兒童在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或3劑科興疫苗後可視為完成基本疫苗接種。按照此原則,專家建議3至11歲兒童於接種第二劑科興疫苗最少3個月後,接種第三劑科興疫苗。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指,專家的建議是基於現時情況及科學證據,因為感染後會產生一定免疫力,所以感染後被視為接種了一針。至於新建議會否影響「疫苗通行證」安排,例如政府僱員原本須於5月16日前,或接種第二針後8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否則除持有豁免證明書外,均不可因工作目的進入政府大樓及辦公處所。歐家榮指,食衛局將公布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