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發言人今日(23日)表示,「疫苗通行證」加入「紅碼」及「黃碼」安排的14日適應期已經屆滿,署方今日開始就新規定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呼籲市民及處所負責人嚴守有關規定,當中若屬「紅碼」或「黃碼」的顧客或訪客沒有遵從適用於他們的要求,包括進入餐飲處所,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而餐飲處所負責人須禁止屬「紅黃碼」的顧客或訪客進入其處所,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14日適應期已經屆滿
早前政府公布在「疫苗通行證」加入「紅黃碼」,以識別有較高傳染風險的人士。新規定生效後有14日適應期,讓餐飲處所和其他屬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的負責人/掌管人作好準備,包括在8月12日前盡快更新其「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至最新版本(4.4.0或以上版本),並在8月23日前確保其「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裝置在處所營業時間內維持網絡連線狀態(透過無線網絡或數據卡均可)。
發言人又指,食環署早前除為餐飲業界舉辦網上研討會外,並已透過信件及日常巡查,向餐飲處所負責人講解新安排及提供協助,亦已更新食環署的專題網頁(包括常用問答),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嚴格遵從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另提醒市民須遵守餐飲處所內有關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及指示,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