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中學生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投訴,有老師要求學生若於上課期間去洗手間,需填寫表格申請,引起網民熱議。校方回覆傳媒查詢指,表格並非該校訓導組的一貫措施及做法,已要求有關老師即時停止使用該表格。
須20字解釋原因及簽名
帖文附載一幅相片,影有一張「去洗手間表格」紙張,要求學生填寫姓名、日期及時間、列有「本人____於上堂時間一定要去洗手間。」學生亦須用20字解釋去洗手間的原因,並承諾會在放學後向老師交代有關事情。表格也提到,該表格會轉交訓導主任,要求學生簽名作實。投訴學生稱,「唔小心喺你呢堂話要去廁所,真係唔好意思,我爭在未寫學校女廁又多人又少廁格」,她寫下周三(4日)早上10時58分去洗手間原因「因小息要留在課室改正,中文老師叫我留的,你可以去問下,免得你講我欺騙你,以及本人月經期間,所以要去。」
並非該校訓導組一貫措施
該學生又指涉事老師今年新來,她聲稱是學校規矩,「訓導主任都支持咁樣做」,惟發現事件並不是學校政策,其他老師不知情,「唔可以超過三個同學出去廁所」、「應該係冇問過家教會同埋家長嘅意見」、「急屎就瀨真係唔抵得佢死」。帖文引起網民熱烈討論,有網民質疑相關做法違反人權,「轉校好過」、「去廁所係生理需要」、「仲衰過坐監」。不過也有網民對做法表示理解,指好多學校都有類似限制上課去廁所的措施,避免學生去廁所時間過長,甚至進行違規甚至犯法行為,如食煙、吸毒、𠝹手、交收違禁品等。
有網民指涉事學校為粉嶺中華基督教會基新中學。校方早前回覆傳媒查詢指,有關表格並非該校訓導組的一貫措施及做法,已了解事件,並要求有關老師即時停止使用該表格。
大律師促教育局介入調查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向傳媒指出,如廁屬於基本的生理需要,在人道上不應受任何限制,若事件並非在單一學校發生,教育局有責任介入,調查涉及的學校應由誰人負上有關的責任,並予適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