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9日)批准,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已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批准明愛專上學院(明專)的英文及中文名稱分別更改為「Saint Francis University」及「聖方濟各大學」。明專是第4間取得大學名銜的自資專上院校,成為繼樹仁大學、恒生大學後,本港第3間私立大學,亦是香港首間天主教大學。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祝賀明專,她稱向明專授予大學名銜,不僅標誌着明專邁進新里程,亦充分印證政府致力推動公帑資助和自資專上教育界別並行發展,從而為年輕人提供優質、靈活及多元的升學路徑。她相信自資專上界別會繼續在培育人才方面擔當關鍵的角色,以支持香港的人力需求及進一步發展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
明專為評估其是否已準備好成為私立大學,於去年邀請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進行院校評審。評審局的結論認為明專已達到一所私立大學應有的水準。
今學年開辦13項專上課程 約3500名全日及兼讀學生
明專於1985年創立時名為明愛徐誠斌學院,並於2001年成為獲准開辦副學位課程的專上學院。該校在2010年獲得開辦學位課程的評審資格,翌年重新命名為明專。在2023/24學年,明專開辦13項經本地評審的自資專上課程,包括12項學士學位課程及一項碩士學位課程,共有約3,000名全日制學生及500名兼讀制學生。
明專已就其一般商業行政、社會工作及資訊及通訊科技三個範疇獲得學科範圍評審資格,有關學科範圍評審資格往後仍須由評審局進行機構定期覆審。明專在取得大學名銜後,須向教育局提交周年進度報告及經審核的財務報告,以證明其教學質素和財政可持續性。教育局已委託評審局審視有關報告,並向局方提供獨立的專業意見。
聖方濟各大學將續與姊妹學校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合作
明愛專上學院表示,歡迎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授予大學名銜,正名為聖方濟各大學,又指今次取得大學名銜,豐富了專上教育優質的升學機會,更對有志在專業發展的年青人給予肯定。大學將致力全人教育,鼓勵學生以愛心服務的精神回饋社會。聖方濟各大學將繼續與姊妹學校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以及各方伙伴合作,提供多元及靈活的一條龍升學階梯,讓有志的年青人,不論起點,均有達至目標的成功發展大道。大學衷心感謝各界及不同持份者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