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在新界東拘捕一名35歲中國籍女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調查顯示,被捕人士與投訴人均從事網上買賣活動,她們之間的商業關係其後演變成金錢糾紛。2021 年12月期間,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約14個不同的群組上發文,聲稱有人騙財,文中披露了投訴人與其丈夫的個人資料。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電話號碼及相片。
私隱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私隱條例》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