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歲倉務員涉3年前與10歲女童在後樓梯非法性交,並拍下影像片段,另外他在手機中存有涉兒童色情的135張相片及222條片段,另有與未成年前女友拍攝的9條非法性交片段。他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承認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管有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4罪,今日(11日)在高院被判監4年。
另涉一名女童「小肉肉」 有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案底
被告莊信謙,現年27歲,承認一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及2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案情指,2021年8月4日,警方在何文田區截查被告,手機及平板電腦內發現上述有關兒童色情照片和影片,另發現20段影像牽涉一名未知身分的女童及女童X。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身份未知的女童曾是他的女友「小肉肉」,但不清楚她的年齡。至於女童X,年僅10歲,被告在同年6月30日在觀塘安泰邨某座後樓梯與其性交並製作涉案影片。此外,控方在定罪後表示,被告任職倉務員,過往曾有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