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藝術界於疫情後有不同的發展面貌,藝發局就常設資助制度及藝術資源分配進行全面檢視;基於過去十年資助計劃的發展情況而調整,於今天(13日)推出「年度資助」及「計劃資助」修訂方案,為新晉提供機會,鼓勵公平競爭。
「年度資助」修訂資助年期為一年或二年
「年度資助」將設「一年資助」及「二年資助」,支持藝團日常營運開支及/或藝術活動;資助年期修訂為一年或二年,有助促進資助藝團的流動性,同時,「文學平台計劃」亦會合併至「年度資助」以簡化行政程序。修訂方案讓「年度資助」藝團參與本局一年兩期的「計劃資助」,與其他藝團/藝術工作者在同一平台上競逐資源,而「計劃資助」額度亦高達70萬元。成功申請「計劃資助」的藝團將有更多資源籌辦更大型及更有深度的藝術活動,提升藝術項目水平。
藝發局表示,因應上述方案,現時獲局方2024/25「年度資助」的56個藝團,可向局方提交2024年「計劃資助」申請,以在本年下半年舉辦藝術活動。上述的56個藝團的申請限期將寬延至本年2月21日下午6時。
「場地資助計劃」將合併至「計劃資助」
在2025年「計劃資助」方面,香港藝術團體、藝術工作者以及獲本局「年度資助」的團體均可申請「計劃資助」;「計劃資助」上限亦由50萬元,提升至70萬元,支援的藝術範疇包括:音樂、舞蹈、戲劇、戲曲、電影及媒體藝術、跨媒介/跨界別藝術、視覺藝術及文學。
現時的「場地資助計劃」將合併至「計劃資助」,以簡化申請程序、便利藝團提交申請;藝團於遞交申請時,只須同時在計劃及預算中闡述場地租用支出,用以發表及/或排練藝術作品,供評審小組一併審視。而藝術計劃的行政費用及相關津貼上限亦會按比例增加,以應製作成本所需。至於「計劃資助」下的「文化交流計劃」,一年4期的申請將維持不變,以支持香港藝團與國內外聯繫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