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28日)公布已接納由「香港藝穗節有限公司」就於2024年4月1日起營運位於中環下亞厘畢道二號南座處所作文化藝術用途而提交的建議書,為期3年。
現租約將明年3月底屆滿
根據藝穗節公司的計劃,該公司會繼續在上址營運藝穗會,並會推出一系列以藝術科技、跨界別表演及中華文化藝術為主題的嶄新節目。藝穗節公司亦計劃令藝穗會繼續成為中環及全港具標誌性的文化藝術地標,以展示香港作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角色。
政府於4月時宣布進行徵求建議書工作,以物色最合適的非牟利營運者營運處所,並於8月展開有關工作,邀請非牟利營運者(包括現時的營運者)提交建議書,在今年10月20日截止日前共接獲6份建議書,並成立評審委員會,根據訂明的評審準則評審和考慮接獲的建議書。處所現時由藝穗節公司租用,有關租約將會於2024年3月31日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