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街市不時被詬病問題多多,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本港99個公眾街市攤檔的租務制度,發現當中76%攤檔以低於市價水平租出,過去5年累計赤字達16億元;有檔攤大小相近,但租金卻因承租途徑不同而相差逾90倍。申訴專員稱情況極不理想,敦促食環署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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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振邦攝)
報告指出,逾七成公眾街市攤檔均以低於差餉物業估量署評定的「市場租金」租出,主要因為缺乏租金調整機制和1998年因金融風暴而凍租19年,令部分透過恩恤圍內競投或以低於市價投得長期空置攤位的檔主,可長期享有低於市場租金。舉例有面積、售賣貨品類型相同的攤位,但實際租金卻因承租機制不同而相差逾90倍,自願交回牌照計劃者月租為130元,但以公開競投的租金則為12,000元。
過去5年赤字累計16億
申訴專員劉燕卿(圖)稱,食環署過往5年營運公眾街市的赤字累積達16億元,相信與租金低有關。但她引述食環署調查稱,租金平不代表貨物平;同時租金差距大亦難以引入新競爭者,建議署方檢討攤檔競投模式和制訂租金檢討機制。
報告又批評,署方未有限制租用攤檔數目,令租戶有機會濫用,例如有承租人租用23個攤檔用作貯貨,另有街市由兩名承租人租用該街市近半的濕貨攤檔作花檔,大大限制市民的購物選擇。另外,署方一般會與有意續租的租戶期滿後續約,而非重新公開競投,加上部分租約訂明,若租戶在租約期內身故,其繼承人可繼承租約。公署批評兩項安排如同自動續租和「世襲」,影響街市的競爭力。
報告又指,全港有8%攤檔因街市需作大規模裝修被食環署凍結出租,凍結期長達4至23年,其中元朗同益街市自1995年起開始凍結出租作防滲工程,但因有租戶反對工程,結果工程至今仍未完成。公署批評攤檔長期丟空,浪費公共資源和損害街市的營商環境,認為如有租戶不按租約配合街市維修或保養,署方應按租約條款執法。
食環署回應稱大致上同意公署意見,並已落實部分建議,同時會跟進其他建議,又指一直關注報告所指的不理想情況,亦已於成立專責隊伍。此外會一併採取新營運模式,逐步扭轉當前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