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女兼職補習老師涉嫌於今年初在太古城「無印良品」內,偷竊6支卸妝水和3條圍巾,因而被控盜竊罪。女教師不認罪,今(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女警供稱,當日在店舖外看見被告將貨品放入環保袋,及後沒有付款便離去。被告自辯時,則稱她患有精神疾病,當日早上她一次性服食5片安眠藥及睡着,醒來才發現遭女警截停。案件押後5月12日作裁決。
控罪指,被告潘浩宜,被控於2023年1月6日在太古城中心地下66號舖「無印良品」內,偷竊3條圍巾和6支卸妝水,總值1,290元。
被告自辯:服了5片安眠藥睡着了
暫委裁判官陳姵妏今早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後,被告選擇出庭作供。被告供稱,她任兼職補習老師,過去曾在中學教導英文科,而她自2019年11月起在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精神科求診,而她過去亦曾到私家醫院求診。
被告續稱,她在今年1月6日凌晨,服用醫生處方藥物後,感到心悸及無法安睡,直到早上7時,她丈夫起床及準備上班,而她則一次性服食了5片安眠藥及很快睡着,當她醒來時,已經是女警向她大叫「警察」。被告又否認曾經將物品扔在地上或逃走。辯方又展示1張殘疾人士登記證、即俗稱「白卡」,被告確認屬於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