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收到可疑粉末信。警方今日(11日)下午4時接獲法院大樓保安報案,指收到一封可疑信件,信內有白色粉末。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檢查,並疏散約10人,經調查後相信該些粉末沒有危險成分,已檢走作進一步檢驗。
案件列作刑事恐嚇,交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據了解,該封信件寄予暫委法官張潔宜,經檢查後有關粉末懷疑為哥士的粉末。
律政司強調法院審判不受干涉
對於司法機構接獲一封恐嚇司法人員的信件,律政司晚上發表聲明,指《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明確指出,本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必須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若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遭受恐嚇,港府重申絕不容忍這種目無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律政司並警告,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