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西貢出沒的布氏鯨死亡,漁護署今日匯報死因調查結果,稱在發現布氏鯨死亡前4日已沒有發現任何觀鯨活動,而漁船一般不會如此高速行駛,加上配備舷外發動機的釣魚舢舨及快艇不會造成如此大的傷口,較大機會由其他類型船隻造成傷口,但無法確定船隻種類。
有關布氏鯨被一艘快速行駛的船隻撞擊,傷及其背部和脊椎導致其即時死亡。報告稱鯨魚本身並不是在香港水域棲息的物種,牠們進入香港水域很可能本身出現特殊情況,例如健康出現問題、迷失方向或幼鯨失去照顧等。
4方面強化工作
就今次事件經驗,署方從4方面強化工作,即與相關部門制訂應對方案處理日後同類事件;檢視現時法例中漁護署的相關權力,應對特殊情況;派員到內地及海外學習保護海洋哺乳動物的方式並應用於應對方案;以及採取措施提升公眾對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及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