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2017-05-12 06:00:00

要求復合不果 男售貨員涉強姦前女友

分享:

27歲任職售貨員的男子涉強姦前度女友,被控強姦、非禮及兩項嚴重入屋犯法罪,其中一項為交替控罪,案件昨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2人於2014年成為情侶,其後女事主懷疑被告有第三者,於2015年8月提出分手。其後男方不時在女事主家中留宿,同年10月,男方又再留宿時,女事主表示會改到其他地方暫住。當晚男方趁機偷取門匙及複製,並於翌日晚上匿藏衣櫃,趁女事主回家時,突然由衣櫃撲出,將女事主推倒床上,因女事主拒絕復合,被告掌摑及強姦對方並拍裸照,又取出刀,表示已服食多粒壯陽藥,再強行與女事主性交。


控方又透露,被告事後曾求醫,並對醫生表示,女事主避免被他強姦,在掙扎時扯傷他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