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電話、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出現後,不少父母都會用「電子奶嘴」安撫孩子,久而久之令他們沉迷其中。有調查發現,小學生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與家長使用的時間成正比;家長使用1小時,兒童就會使用2小時4分鐘。專家建議家長為兒童建立規範;如不想子女沉迷,自己就應做好榜樣,減少用電子產品娛樂、多花時間參與家庭活動,同時避免過早為幼童提供「電子奶嘴」。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在去年7至10月期間,以問卷方式訪問773位小學生的父母、祖父母及監護人,了解小學生使用電子產品時間情況。結果顯示,66%初小生(小一至三)及89.1%高小生(小四至六)擁有自己的電子產品,其中最常見用作「觀看網絡影片」,達81.7%,用來「打機」的亦有60%。
除學習用途以外,小學生日常平均花4小時使用電腦、手機及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而假日使用時間更大增至平均6小時,遠高於衛生署建議,即小學生每天不應花多於2小時使用電子產品作娛樂用途的指標。
每位家長遇上孩子「成日打機」時,或會採取「收手機」的強硬手段。有過半的受訪家長表示會沒收電子產品處理兒童沉迷問題,另外亦有人用責罵(30.3%)、關掉Wi-Fi(18.8%);只有10.6%家長會提醒,5.4%家長會協商。
逾半家長曾因電子產品釀衝突
女青總主任(青年及社區服務)郭義聰引述結果指,有50.1%家長,曾因電子產品的使用而發生親子衝突,強調家長使用強硬方式令兒童不接觸電子產品只會引來更多衝突。他建議家長為兒童建立規範,例如與兒童協商每日使用時間,假日亦應多花時間與兒童外出,參與家庭活動,家長亦應避免過早讓兒童接觸電子產品,應該用圖書、玩具等取代電子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