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環球前執董曹貴子涉嫌與兩名公司高層:時任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時任董事陳毅凱串謀詐騙案,法官練錦鴻昨於區域法院指,控方未能提供直接證據顯示3人存在協議;而另一條控罪指3人涉作虛假陳述,練官則認為通過年報是整個董事會的責任,若有問題不只3名被告,裁定3人罪名不成立,並押後辯方訟費申請至下周一再訊。
練錦鴻指出,案件重點在於55歲的曹貴子與另外兩名被告,是否有協議隱瞞董事局收購信盈國際屬於關連交易。判辭指,曹可以像獨營東主般操控集團運作,多名證人亦指曹為康宏大股東,惟並無正式紀錄;曹在2017年前不是康宏董事,亦沒紀錄顯示曹持有可觀股權,控方未能證明曹是公司的「影子董事」,法庭不能就此作任何事實判斷。
法官:所有董事均具責任
練官表示,因此案發時並非董事的曹與陳麗兒沒有披露責任;陳毅凱雖為董事,可以證明其違反責任,卻並非與他人有協議的證據,加上曹是信盈大股東的資料並非秘密,其他董事亦了解曹於康宏的角色,所有董事均有責任提出不妥,若確有協議則不只3名被告,而是所有知情的董事,故認為3名被告沒有必要隱瞞涉案收購。
至於有關虛假陳述的控罪指,3名被告於2017年贊同發表含有誤導、虛假或欺騙內容的16年年報,練官認為3人或知悉年報有不確之處,惟批准通過決議的是整個董事局,若追究責任就應該是所有董事,而非只有3名被告。
收購獲利近6千萬元
串謀詐騙的控罪指,曹貴子於16年康宏子公司「康宏財務」介紹收購信盈國際,期間串謀陳麗兒、陳毅凱隱瞞曹持有信盈的55%股份,致康宏財務斥逾8,900萬元收購信盈;曹因此收取逾5,7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