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毒品調查科警員於4年前,向多名女童施以性侵被補,其後在保釋下再犯案。該名警員早前承認非禮、非法性交等8罪,今年初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6個月。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上訴,上訴庭今日裁定,原判刑罰過輕,被告改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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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被告余俊鑫為毒品調查科警員,於2017至2018年間,透過社交媒體認識多名11至14歲女童,邀她們見面時摸胸及非禮下體,以及要求她們替自己口交及手淫,還要求她們發裸照。余男被補後,於保釋期間再犯案。
他早前承認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三項非禮罪及兩項非法性交罪,涉及6名11至14歲女童,以及28幅兒童色情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