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人員於8月5及6日採取行動,搗破一個製造及無牌經營槍械和彈藥的犯罪集團,檢獲4台製造槍械部件的大型機器、15支預壓式氣槍半製成品、30支槍管、超過150盒鉛彈(俗稱痰罐仔),以及大量鉛彈和槍械部件。探員拘捕4名涉案男女,其中兩名分別39及40歲男子已被落案控串謀無牌經營槍械及彈藥罪,案件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餘下50歲男子和30歲女子則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員透過情報搜集和分析,發現有犯罪集團在香港製造槍械部件,並組織團夥成員將部件運送至外地。探員留意到集團近期有活動,於8月5日即時採取行動,聯絡貨運公司截獲由集團寄出的46個可疑包裹,其後發現內含預壓式氣槍半製成品。同時突擊搜查屯門兩個工廈單位,相信為懷疑製造工場和儲存貨倉,並在製造工場內拘捕兩名分別39歲及40歲男子。探員在懷疑製造工場內,共檢獲4台用作製造槍械部件的大型機器及大量鉛彈和槍械部件。軍械法證課人員初步評估檢獲槍械的槍口能量超過50 焦耳,詳情有待進一步檢驗結果。
探員其後在元朗及葵涌區拘捕一名50歲男子和一名30歲女子,相信為團夥成員,涉嫌串謀無牌經營槍械或彈藥,相信他們參於犯罪集團運作,協助經貨運公司運送槍械組件至外地。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無牌經營槍械或彈藥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及罰款港幣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