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今日(20日)上午約11時在區內打擊超速駕駛,其間發現一輛私家車正沿青葵公路往元朗方向高速行駛,遂展開追截。人員其後在青葵公路往元朗方向近瑪嘉烈醫院對面截停該車。人員在該輛私家車內檢獲約110包分別共重約79.2克的懷疑可卡因及懷疑氯胺酮,總市值約10萬元。
司機涉毒駕超速販毒等罪
經初步調查,車上一名31歲姓廖男司機涉嫌「超速駕駛」、「停牌期間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藏有他人身份證」、「販毒」、「毒後駕駛」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強調,對所有毒品活動均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繼續進行打擊毒品行動。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