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6男1女,涉嫌與48宗低息貸款騙案有關,涉款金額約280萬元,7人年齡介乎20至38歲,其中6人有案底,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他們全部懷疑以個人的銀行戶口收取受害人金錢,處理的犯罪得益由4.7萬元至126萬元不等。
單一損失最多43萬元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三隊莫子威總督察指,在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間,警方接獲48宗低息貸款騙案,48名受害人年齡介乎22至71歲,當中有學生、主婦、裝修工人和東主,他們不但借錢不成,反而痛失血汗錢,合共損失280萬元,單一損失由5,000元至約43萬元不等。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劉啓彥高級督察解釋,騙徒訛稱是銀行或金融機構的職員,聲稱可以提供月息低至0.18厘的貸款,遊說受害人開設投資戶口或下載網上交易平台軟件,並存入款項作為保證金或資產證明,由於騙徒保證貸款獲批後可退還證明金,令不少受害人信以為真,期間騙徒會要求受害人提供個人資料,如身份證副本、入息證明和稅單等,不斷要求受害人存款到銀行戶口,聲稱可大大提高貸款的機會,或獲得更優惠的借貸利率,直至受害人與銀行聯絡時始知受騙。
48歲受害者存7萬元終被騙13萬元
其中一名48歲受害人收到騙徒電話,對方指如借貸20萬元,每月只需還款數千元,受害人遂將7萬元存入指定的銀行戶口作保證金,其後騙徒再誘騙受害人如再存款10萬元,可獲送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最後被騙取13萬元;另一名22歲受害人在接到借貸電話後,一年間被誘騙到30間財務公司借取共40萬元,目的是存錢到投資戶口可再循環借貸。
警方指,電話借錢存在風險,建議市民借錢應去合法的銀行及持牌公司,又指被捕7人中,有5人年齡介乎20至23歲,當中有人聲稱為數千元的報酬出售戶口。警方強調出售戶口洗黑錢是屬嚴重罪行,當中所面對的訴訟及調查費用會遠超有關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