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透過「放蛇」拘捕21名網絡叫車公司Uber(優步)的司機。
西九龍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劉達輝總督察表示,被捕的20男1女年齡介乎21至59歲,涉嫌非法載客取酬,及無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被捕。他說,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劉達輝表示,任何司機如載客取酬,必須向運輸署申請汽車出租許可證,並將證件展示在有關車輛擋風玻璃左上方。
警方去年拘捕7名Uber司機,涉案司機被控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5名司機不認罪,及後被判全部罪名成立,分別判罰3,000及7,000元,及停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