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商業罪案調查科與證監會今日(31日)對一名涉嫌從事非法賣空及欺詐活動的本地男子採取聯合搜查行動,並以涉嫌洗黑錢罪名拘捕該名男子。
稱借兩間本地證券商非法賣空股份
警方及證監會根據調查,指該名男子涉嫌於較早前透過兩間本地證券商非法賣空市值約1,770萬元的股份並處理有關的犯罪得益,並從中非法獲利約1,050萬元,又指該名男子其後將部分犯罪得益經由自己名下的銀行戶口轉匯至其他銀行戶口。今次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洗黑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