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西九龍總區昨日(21日)進行「總區交通日」,透過宣傳教育及加強執法,提高市民和駕駛者的交通安全意識。過程中,警方在該區交通黑點採取聯合行動,對涉及行人、騎單車者和駕駛者的不良習慣,例如「胡亂過馬路」、「不小心騎踏單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等違法行為執法,並動用流動攝錄隊,提升執法效率。
被捕3男涉道路駕駛電動移動工具
行動中,警方共發出了超過6,00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拖走34輛造成嚴重阻塞的車輛;另拘捕了3名在道路或行人路上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男子,指這些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單車和電動滑板車等)的時速平均達25公里,最高時速可達80公里,無論在道路、行人路以至在鬧市穿梭,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
警方提醒市民,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規例,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