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註冊條例》中與臨時註冊、實習及評核期相關條文,於4月1日起實施。屆時本地牙科畢業生須作臨時註冊,實習一年後才可註冊,而直接通過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同樣須作臨時註冊經過評核期,才可在香港正式註冊。政府強調,有關安排有助提升本地牙科畢業生和非本地培訓牙醫的臨牀經驗,從而更好保障使用牙科服務的市民。
立法會去年7月通過《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政府其後於上月向立法會提交第二份生效日期公告,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已於前日通過審議期。
輪替不同部門
政府昨公布,有關實習及評核期安排,本地牙科畢業生會獲臨時註冊資格聘任為合約牙醫,以每月約35,000元月薪,輪流在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緊急牙科服務、醫院或社區牙科服等不同部門,在資深牙醫督導下實習12個月,讓他們熟習執業情況,增進與病人溝通的技巧。順利完成實習後可獲頒授經驗證明書,再正式註冊。
政府指,根據條例,實習/評核期一般為期12個月。因應部分非本地培訓牙醫來港前已具備執業經驗,條例容許牙管會可作個別個案考慮,縮短評核期,但如認為某實習/受評人表現未如理想,可延長或終止實習/評核期。
政府強調,相關條文於4月1日起實施,將可預留足夠時間,讓牙管會和香港大學牙醫學院理順行政和準備工作,以便今年夏季的本地牙科畢業生可順利過渡至實習安排。早前已通過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亦可有充裕時間,在新例實施前向牙管會申請正式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