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和警員,涉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越權索取一宗傷人案的閉路電視片段,兩人經審訊後裁定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罪成,今日(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7個月。
辯方求情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有得益
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41歲被告沈志明及35歲被告楊卓麟,以虛假身分欺騙保安員,藉此查閱閉路電視,違反警方維護法紀的職責,嚴重打擊警隊公信力。辯方求情時指,本案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得益,楊卓麟更因興趣而自費修讀警察心理學與犯罪學,熱心於對警務工作。
被告上司在早前審訊時供稱,2021年11月17日得悉九龍灣宏開道臨利街發生一宗傷人案,當中一名有背景人士受襲,他未曾指示兩名被告,就傷人案查看涉案閉路電視,被告亦無匯報曾查看閉路電視片段。保安員作供則指,被告自稱駐守東九龍秀茂坪,他遂准被告查看閉路電視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