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須登記資料、買咗即用得、俗稱「太空卡」的電話儲值卡,2023年將被趕絕。港府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推行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料今年9月1日生效,電訊商先建立登記系統,新儲值卡2022年3月起要實名登記後才可啟用,舊用戶則須在2023年限期前向電訊商補回登記資料。政府重申,措施為填補涉使用「太空卡」的罪案難以追查身份的漏洞。
港府今年1月就電話卡實名制諮詢約2個月,收到逾10萬份回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昨公布電話SIM卡實名制時指,所獲回應中有七成支持措施,並考慮當中提出的意見後作部分修改,包括第一階段把過渡期由120日延長至180日,讓電訊商有更多時間建立登記系統、聘用及訓練員工等,期間市民毋須即時實名登記。第二階段,即明年3月1日起,所有新儲值卡及上台月費服務也須先實名登記才可啟用。舊儲值卡客戶寬限期亦由240天延長至360天,即若法例如期通過實施後,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補交資料。現有上台月費服務用戶毋須再登記,除非「轉台」或開新號碼。
每人可實名出數十SIM卡
當局亦放寬了登記儲值卡數目上限,原建議每名用戶僅可向每家電訊商登記最多3張儲值卡,但考慮到各方強烈要求,放寬個人用戶向每家電訊商最多登記10張儲值卡、企業用戶向每家電訊商最多登記25張儲值卡。邱補充,考慮到市民可接觸到7至9家電訊商,放寬上限後足以應付市民為家人購買儲值卡;而所獲意見大體上也認為企業用戶上限制滿足到業界需求,且月費卡沒有上限,可作另一選擇。
所謂「實名制」須要登記的資料,包括個人用戶須提供姓名、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出生日期;至於企業用戶則須提供商業登記和指定人士的個人資料。電訊商須核對和保管有關資料,直至電話卡取消登記後最少12個月。通訊事務總監梁仲賢指,銷售安排沒有改變,登記程序與零售商無關,而市民若透過電子方式登記資料,須經電子平台上存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予電訊商,當局不規定電訊商核實文件使用甚麼技術,只需相對認為可靠的認證。
「外國儲值卡」不受規管
邱騰華重申,實名制目的防止罪案發生,協助偵查涉及使用電話儲值卡的罪案,包括電話騙案或嚴重罪行,據過去罪案紀錄,有相當比例使用儲值卡,反映儲值卡或「太空卡」很難追查,而全球大部分地方也有實行電話卡實名制,且香港有約1,200萬張儲值卡,比月費服務電話卡更多,卻是少數未實施的地方,措施為堵塞漏洞,但登記制度只規管本港賣出的儲值卡,不規管外國的儲值卡。執法部門可憑手令向電訊商索取電話卡用戶登記紀錄,也可在某些迫切或緊急情況下毋須手令行使權力。當局早前指,相關罪行指最高罰款不少於100萬元或監禁不少於3年罪行。邱解釋,有關權力並非來自新條例,或通訊局和商經局決定,而是一般司法制度內,執法部門一向以來的處理方式,而在原有法例、整個司法制度內對相關權利的保障依然存在。當局亦沒有計劃成立新機構監察執法部門行使權力的狀況或為規例設檢討期等。對於傳媒的採訪工作或受新條例影響,例如日後不能以「太空卡」作訪問以保護新聞來源等,被問到傳媒機構會否獲豁免,邱回應指,登記資料不包括職業、企業從事活動等,因此也無從處理。
企業上限25張或不足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就當局指實名制為應對騙案,他認為很難杜絕,包括很多騙案使用網絡電話,毋須使用電話卡,但也可「盡量做」,解決部分騙案問題。他關注儲值卡企業用戶上限仍有不足,指企業最多25張,即使有「10個8個台」,但若所需的SIM卡數量多、分行需求多,加上如只選用訊號較佳的電訊商,25張卡或未能滿足需求。至於電訊商驗證客戶系統方面,他相信開發成本涉過百萬元,之後與其他商貿機構核對用戶資料也涉部分成本,有機會影響市場發展。另一方面,他指出,遙距驗證系統也非百分百可靠,舉例早前有一宗騙案涉盜用他人資料、偽造身份證等開立網上銀行帳戶,並成功騙取貸款的案件。
民建聯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發言人葛珮帆則歡迎落實規例,相信有助打擊罪案,尤其電話騙案不斷飆升。就電話卡登記上限,她認為政府已回應持分者意見,而措施不涵蓋用作機器類型連接的SIM卡,不影響用作物聯網服務的SIM卡運作,相信不會妨礙香港的創科發展。她也不認為規例令執法部門權力過大,指據她了解,迫切或緊急的情況是指,例如涉及人身安全、炸彈恐嚇、綁架等嚴重罪案。
電話智能卡
實名登記制度落實細節
登記數目:
個人用戶最多10張
企業用戶最多25張
登記時間:
新卡:2022年3月1日開始登記
舊卡:2023年2月23日最後登記
月費卡毋須再登記、轉台須再登記
登記資料:
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身份證明副本
條例刊憲:
2021年6月4日
立會審議:
2021年6月9日
預計實施:
2021年9月1日
其他:
16歲以下用戶登記個人卡時,要有成人一同確認及登記該成人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