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日(28日)區內進行以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私家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派警員喬裝乘客透過網上平台「放蛇」以約750元及900元車資預約兩輛私家車由上水前往深圳。遂拘捕兩名涉三宗罪的內地男司機,警方已扣查有關車輛。
警方指,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使用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違反逗留條件」,拘捕38歲姓劉及38歲姓王內地男司機,正被扣留調查。經進一步調查後,警方發現涉案車輛沒有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已將有關車輛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重申,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並吊銷車輛牌照並扣押車輛3個月,再次定罪則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以及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車輛6個月。警方強調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呼籲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又指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因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均可能失去應有保障,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