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葵涌發生私家車撞倒途人不顧而去事件。(fb「車cam L(香港群組)」截圖)
葵涌發生車撞途人不顧而去事件。
網上瘋傳一段車Cam片段,根據影片顯示,昨日(21日)下午2時許,一輛白色私家車沿葵涌興寧路駛至葵涌廣場對開,靠左停泊在雙黃線,此時,一名女途人步出馬路,站在該私家車後側疑等待過馬路,不料私家車突然褪後,車尾撞向女途人,她步履踉蹌險失平衡、最終未有跌倒,片段亦傳來驚呼聲「一嘢撞埋去,撞到個人!」以及響咹提示聲。其後她返回行人路之際,該私家車仍繼續褪後才停下,約20秒後更開車離開,司機並沒有落車了解。片中目擊者亦不值該名司機所為「落車都唔落車睇下呀?吓‥‥‥妳(女途人)由得佢啊?」 片段結束至此結束。據了解,警方未接獲報案。
片段曝光後網民紛紛留言討論,不少人不齒司機所為,認為「直頭報警 監都有得坐」、「一走了之應該重判」、「本來無事,而家走咗去變咗犯法」;亦有人認為對女途人反應感奇怪「佢自己畀車撞完自己都當無事都有嘅‥‥‥」、「內傷咗唔知」、「司機一定有錯,但行人自己都有錯。」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交通意外中如涉及有人受傷,車輛司機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親自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任何警務人員報告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