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期3年,為輪候公屋超過3年及未被首次編配公屋的非公屋及非綜援住戶,每月底透過銀行轉賬發放津貼。政府預計,本月底會發出9萬份申請表,即預計有9萬名正輪候公屋逾3年的人士符合資格,最快7月底經銀行戶口發放,單人申請者建議現金津貼金額可獲1,300港元,6人或以上則可獲3,900港元,預計涉及15億元。
申請資格需要為一般公屋申請住戶,即2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或「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即非長者單身公屋申請者不能申請津貼。若家庭中有成員居住在公營房屋,或者正領取綜援,將不會被視為合資格成員計算,金額會家庭中按照合資格成員厘定。政府預料計劃初期要1至3個月處理申請,若申請較遲處理好,會於首次發放津貼時,補回未及發放的津貼。
房屋署又強調,由於不是租金津貼,市民不一定用於交租,不會要求申請人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金額參考綜援的租金津貼而制定,目的是希望紓緩市民的生活負擔。署方會抽查防止濫用,若申請人故意提供不準確資料,有機會被檢控。有關金額不會計算做市民入息,但若市民不動用,存放於銀行則會計算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