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20日)公布,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有檔戶一個山斑樣本及一個生魚樣本驗出孔雀石綠,食安中心正跟進事件。
長沙灣批發市場山斑和生魚樣本驗出孔雀石綠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從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一個檔戶抽取上述山斑和生魚樣本作檢測。結果發現顯示兩個樣本均含孔雀石綠,含量分別為10億分之3.2和10億分之2.3。
發言人表示,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將會提出檢控。此外,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
本港出售食物不能含孔雀石綠
食安中心指,孔雀石綠是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目前很多國家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孔雀石綠。
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