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底撤銷「疫苗通行證」要求,院舍訪客和參與外出活動的住客今日(5日)起,毋須再符合特定新冠疫苗的接種劑數要求。不過,訪客探訪時仍要出示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如受訪住客只打一針或沒有打針,訪客探訪前需要在院舍指定位置進行快速測試。
未齊針院友每周最多被探兩次
探訪次數方面,如受訪住客為康復3個月內、已接種最少兩針或有醫生紙豁免打針,院舍可按實際情況合適地釐訂其獲安排探訪的次數。如受訪住客只打一針或沒有打針,院舍應容許他們最多每周獲探訪兩次。
至於新入住院舍作長期住宿的住客,除非有醫生紙豁免打針,否則必須最少已接種一劑新冠疫苗,並需要在指定限期內完成接種,方可繼續居於院舍。
提醒院舍員工須強制檢測
社會福利署表示,經諮詢衞生當局後作出有關新安排,並提醒所有安老和殘疾人士院舍員工的疫苗接種要求雖已撤銷,但他們仍須在每次上班前做快測,以及每兩日接受一次強制核酸檢測。社署已通知全港院舍的負責人有關安排,並敦促院舍與員工、住客及其家人和親屬加強溝通,清楚說明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