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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5 13:02:00

陳茂波夫婦涉誹謗案 原告提上訴至終審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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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 (資料圖片)

陳茂波 (資料圖片)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涉誹謗案,於高等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與訟雙方均提出上訴,去年高院裁定陳茂波夫婦上訴得直。今年1月20日,高院收到原告盧光漢夫婦的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申請,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拒絕申請,亦不接受這案有特殊情况而獲得批准申請。上訴庭同時命令原告需就是次申請向被告支付訟費15萬元。

判詞指,上訴庭遺憾地表示,某些理據應較早前或審訊時就應提出。例如在免責特權保障方面,原告指法庭的裁決沒有討論到,言論自由與保障聲譽兩者之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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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夫婦於2011年被指聯署發電郵,指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包庇龍鳳胎子女考試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