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雙版納傣族服飾。(互聯網)
講起雲南,不可不提當地色彩鮮豔、各有特色的民族服裝,在有傣族、哈尼族及漢族等13個民族聚居的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政府周日發布一份關於穿著民族服飾的臨時規定,即日起各黨政機關及公營機構工作人員每周最少兩天要穿著民族服飾上班,各部門領導幹部更要帶頭穿著,並應在參加全市性重要會議、節日慶典等活動時穿著;各級民族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出席重要活動時亦然。
該規定指出,此舉目的是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推動穿戴民族服飾常態化,為期3年。該規定還提倡中小學生穿著有民族元素的校服,各行各業、特別是景點及酒店等員工,工作期間也應穿著民族服飾或體現各民族傳統文化的制服。
有關規定惹網民熱烈討論,有人表示歡迎,有人認為「重大活動可以,平時就不要搞了」,有人就質疑這是「形式主義」。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務處工作人員昨表示,當地是民族地區、旅遊城市,有此新規是想鼓勵工作人員彰顯民族特色,並營造少數民族熱情好客形象,但「不穿也不會怎麼樣,不是強制要求」。該工作人員還提到,大家都很樂意穿著自己民族的服飾上班,「通知發出後大家工作熱情高漲,精氣神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