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位於元朗橫州的工場焗爐爆炸,消息指是屬於榮華的餅房,事發後11日,勞工處周一(1日)終於收到一宗呈報工傷個案。意外並非昨日公司職員受訪時所言的無人受傷,據處方初步了解,有一名工人的小腿被輕微割損。
一段餅房爆炸的片段在網上連日瘋傳,爆炸發生有員工在焗爐前查看,一名老員工慢步轉身離開隨即爆炸,差一秒便險死。日前有傳媒向榮華廠房職員查詢,職員承認爆炸於香港發生,但指沒有人受傷。而消防處亦表示事發當日(10月21日)沒有接獲報案求助,事發後消防曾於周一(10月31日)派人員到元朗橫洲路16號一間工場了解當日實際情況。機電署亦稱曾派員到場調查有關事件,勞工處稱得悉事件後即時跟進。本報亦向榮華查詢但未獲回覆。
工會:片段流傳網絡才揭發不可思議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對於片段於網絡流傳一段時間,才揭發曾有爆炸事件發生感到不可思議。她批評公司妄顧人命安全,抱持僥倖心感,沒有發生嚴重人命傷亡而呈報,妨礙勞工處介入調查,無助於阻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又強調「爆炸唔係小事」,勞工處應檢討事件危險性,如發現任個人違反安全及健康條例,需要提醒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勞工處回覆傳媒時指,接獲一宗根據《條例》呈報、涉及上述事件的工傷個案,會協助受傷員工辦理有關工傷補償事宜,並跟進有關個案。換言之,事發後11日,部門才接獲有人呈報工傷個案。
根據條例僱主須於爆炸後24小時內呈報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規定,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僱主在意外事故發生後,不論該意外是否引起任何支付僱員補償的法律責任,僱主必須按條例的規定,在14天或7天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工作場所若發生爆炸等危險事故,公司都必須在24小時內要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