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法治狀況受爭議,根據世界公義工程的法治指數,香港17/18年度排名急跌10位、全球排第16。有研究就港人對香港整體法治狀況作問卷調查,發現三成半人滿意香港整體法治狀況,不滿意的則佔兩成七,其餘為「一半半」;當中55歲或以上、內地出生、在職或傾向建制派的受訪者滿意度較高。

(陳敏琪攝)
智經研究中心委託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分別在前年及去年的兩輪電話調查,訪問1,008名和1,005名15歲或以上的香港市民。結果顯示,港人就十個法治層面落實狀況評分,皆處於中游位置,全部介乎5.17至6.83分(10分為滿分)。其中「維持治安及保護人身安全」評分最高(6.83分),其次是「打擊貪污」(6.48分),「以法律機制促進經濟發展」(6.33分)。而「香港司法問題自行處理和解決」(5.3分)、「政府開放」(5.26分),以及「防止政府濫用權力」(5.17分)則排「包尾」。
另一方面,兩輪調查均發現最多受訪市民認為「司法獨立」是最重要的法治層面,近兩成,其次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4%)。對於司法覆核制度是否被濫用,同意者和不同意者分別佔32.3%及佔32.7%,另有30.1%受訪者表示一半半。
被問及近日備受爭議事件會否影響香港法治狀況,如律政司就UGL事件沒有徵求外聘律師意見,決定不起訴前特首梁振英,中心副主席劉鳴煒(圖左二)表示不評論單一事件,但指近年不少爭議案件與政治有關,認為將政治元素加入司法案件中,「好容易製造輸打贏要局面」,有損法治,亦「唔建議用一宗案件去判斷法治情況」。中心理事李金鴻則表示,社會上若將社會公義、立法程序、選舉制度是否民主等,比較涉及社會意識形態問題來解釋法治是不妥當,「大眾不要在法治兩個字上要求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