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2017-11-17 12:45:00

香港註冊貨船曾停泊北韓再到日本 一度被警方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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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在香港駐冊的貨船,在日本千葉港停泊期間,因為曾於北韓港口停靠兩次,涉嫌違反日本禁止曾停靠北韓船舶進入日本港口的法律,船隻一度被日本警方扣查,其後獲准離開。

共同社引述船員向警方表示,今年1月和2月分別停靠北韓的羅津港,其後把數萬噸煤炭運往中國,貨船文件也有相關記錄。

千葉警方表示,由於船隻靠岸時間太短,難以立案調查,最終並未提出起訴。有關貨船數日前離開千葉縣,前往新加坡。

有關法例是日本政府針對北韓的單邊制裁,違法者最高可被判監3年或300萬日圓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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