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過去一周採取執法行動打擊網上購物騙案,拘捕15人。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主管督察陳卓表示,隨著網上購物平台興起,騙徒活躍於不同的網購平台開設專頁,出售當下受歡迎的時令商品,包括名牌手袋、演唱會門票及日用品等,並以低於市價作招徠,誘騙市民購買。當受害人將貨款轉賬至騙徒的銀行戶口後,騙徒便會封鎖受害人的賬戶並關閉專頁。
15名本地男女被捕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於4月26日至5月2日在全港多區展開代號「雲階」的反詐騙行動,行動中,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拘捕10男5女,全部為本地人,年齡介乎21歲至47歲,分別報稱為保安、裝修工人、倉務員。當中9名被捕人直接用自己的手機及社交平台去騙取他人金錢,其餘被捕人均為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收取酬勞後會以個人名義開設不同銀行戶口,並提供予騙徒清洗犯罪得益。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共有11名受害人涉款6.5萬元
陳卓續指,今次案件中有11名受害人,涉及的受騙金額約6.5萬元,其中單一最大損失的網購案件涉及2萬元,而該批騙徒大約活躍1至2年,他們會不同轉換專頁及用戶賬號,以逃避刑責。
「洗黑錢」罪最高可被判囚14年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個人銀行或支付工具戶口,以免被騙徒用作洗黑錢及收受騙款。任何人如協助詐騙集團,有機會觸犯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罪名,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10年。另外,如任何人租借戶口,亦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可被判罰款500萬元,並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表示,如市民在網上購物時遇到可疑賣家,可使用警方「防騙視伏器」,透過輸入可疑賣家的用戶名稱、電話號碼及銀行戶口號碼等,即時評估交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