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3月17至30日進行打擊科技罪行及反洗黑錢行動「曉光」,以「詐騙」、「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及「洗黑錢」罪拘捕37人(29男8女、年齡介乎15至66歲),觀塘警區刑事部督察梁普恩表示,他們涉嫌與過去3周最少35宗網上騙案及洗黑錢案有關,騙款共8,900萬元,有101名受害人(年齡介乎18至75歲),涉及網上求職、購物及投資騙案;其中一名56歲婦人在社交媒體上認識騙徒而投資虛擬貨幣,痛失4,100萬元。
大部分為傀儡戶口持有人
被捕人士大部分是傀儡戶口持有人,承認出售戶口供犯罪集團處理犯罪得益,以獲取少量報酬,介乎數百至數千元不等。其中一名15歲男童被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已於3月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呼籲市民不要以僥倖心態借出戶口或售賣個人資料用作開設新戶口,以為無直接參與違法行為及處理犯罪得益,就可逃避法律責任。因為根據過往檢控案例,即使被捕人辯稱無直接參與洗黑錢,刑責與真正處理犯罪得益人士無分別,法庭甚至有機會以此為加刑因素,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