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2017年《施政報告》提出把金鐘高等法院,重置到金鐘立法會綜合大樓對面的中環新海濱五號用地及五號用地南面用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新的高等法院綜合大樓將改於金鐘道政府合署現址、即現時高等法院對面興建,而現有高等法院的用地日後亦可保留作新大樓的一部分。
感謝李家超同意高院原址保留
張舉能今日(22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稱,兩幅聯合用地的可准許總樓面面積,將遠高於政府原本提供的用地,使新大樓在位置和設計方面更理想。他說,高等法院現址長久以來是香港司法工作的象徵,用地確實是興建新大樓的不二之選,又感謝特首李家超同意高等法院保留原址。
原定預留重置高等法院的用地,現時部分為路旁咪錶停車場。政府發言人指,按政府早前建議,金鐘道政府合署現時的政府辦公室,將陸續遷往北部都會區及其他地點。發言人又說,司法機構認為合併發展除擴充新大樓的規模,亦能令設計方面更具彈性,增加法庭運作效率、提升土地使用效益。發展局會另行檢視原本預留用地的具體用途,有關用地現位處於「政府、機構或社區」法定用途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