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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2 10:47:02

高院原訟法庭法官黃國瑛  獲續任截取通訊小組法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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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鐘 高等法院

政府今日(2日)宣布,行政長官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再度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黃國瑛擔任《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第589章)下的小組法官,續任任期3年,由2022年9月4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止。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感謝黃國瑛法官在過去3年盡心處理執法機關根據條例提出的授權申請,並深信黃國瑛法官在續任後,會繼續聯同另外兩位小組法官馮驊法官及潘兆童法官,運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確保條例所定的規管機制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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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提供完備法定架構,規管執法機關所進行的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以在維護社會治安和保障個人私隱權利之間取得平衡。根據條例,小組法官負責審批進行截取通訊和第1類監察的授權申請,以及器材取出手令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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