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發生綠色專線小巴逆線爬頭事件,警方今晚表示留意到網傳片段,顯示昨日(19日)晚上約9時,一輛專線小巴沿東頭邨道往沙田坳道方向行駛,當駛至近黃大仙下邨龍豐樓對開的斑馬線時突然切至逆線行駛,超越停於其前面一輛正讓行人過路的私家車並駛過斑馬線,其後切回原本行車線離去。事件中沒有人受傷。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調查及支援組人員接手調查事件,今日下午在黃大仙拘捕一名46歲姓謝本地男子,涉嫌危險駕駛,他已被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案件將於本月3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昨日(19日)晚上網上流傳一段片長約20秒短片,配有文字,標示拍攝時間為12月19日晚上約9時,地點為黃大仙東頭村道近黃大仙中心巴士總站。從影片中可見,一輛白色私家車停在黃大仙東頭村道近黃大仙中心巴士總站外斑馬線前,當時有多名途人正在橫過馬路,而一輛載客的綠色專線小巴則停在私家車後面,疑因前面私家車停在斑馬線前太耐感到不耐厭,竟突然抽右爬頭,並駛過對面逆向行車線,穿過人群揚長而去。懷疑違例駕駛小巴的車頭玻璃放置一個「33M」路線牌,該路線來往黃大仙至海港花園。
網民建議拍片者舉報
有不少網民看過短片後紛紛留言討論,批評該小巴士司機已涉嫌違反交通規例,建議拍片者舉報,「交上去喇,釘硬牌」、「 綠頂都咁駁(博)?」、「9成入老危(危險駕駛」)」;亦有人好奇問拍片者,為何預知小巴司機會違規行車,拍片者則回覆指,因目睹小巴的頭輪壓住之字線便覺得不妥,未料到小巴司機真的逆線抽頭離開。
運輸署稱「之」字線控制區內不可超車
根據運輸署資料顯示,車輛在髹有「之」字線的控制區內,不可超越最靠近斑馬線正在行駛的車輛,也不可超越正停下讓路給行人的車輛;如有人已踏足「斑馬線」上,便須停車,讓行人橫過馬路。
警方稱昨日(19日)晚上9時27分,一名途人行至上址時見到一輛綠色專線小巴在黃大仙東頭村道近黃大仙中心巴士中心對開斑馬線時,疑因前面私家車停在斑馬線前多時,小巴突然抽頭及逆線扒頭行駛,期間現場仍有行人正在橫過斑馬線。報案人拍下事發過程並透過交通罪行舉報平台「影住駕」報案。東九龍總區交通部正接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