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藝人黃曉明(圖)被指捲入操縱股票案,黃曉明昨凌晨在微博發文,就事件為公眾造成不良影響致歉,並承認是「理財不謹慎」導致今次事件,稱會從中吸取教訓。他又強調,並不認識案中的北京護城河投資發展中心合夥人高勇,自己開立股票帳戶後由母親代管,母親再將帳戶委託予案中的路某代為理財,路某再介紹轉由高勇管理,自己與母親均未參與操控股票,對於為母親帶來困擾和擔憂,「作為兒子,我願意也必須承擔一切輿論責任」。
至於投資問題疫苗廠商「長春長生」一事,他解釋,2014年第三季度曾委託路某投資「黃海機械」,並在該季度退出,惟黃海機械2015年被借殼上市,2016年更名為長春長生,故他與長春長生毫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