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昨第四日審訊,黎智英逐一以「not guilty」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全部控罪,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代表亦否認控罪。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讀出開案陳詞指,《蘋果》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共出版近8,000萬份,形容是一個宣傳黎智英想法的政治平台。
控方就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指,罪名共涉及161篇《蘋果》曾發表的文章,包括黎的專欄,以及黎接受訪問的短片等,並會依賴《蘋果》前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等人的證供,證明他們均在黎的指示下發布煽動文章。控方又逐一以關係圖形式指出各涉案人士的角色,包括黎的代表和私人助理Mark Simon、美軍前副參謀長Jack Keane與美國前國防副部長Paul Wolfowitz曾與黎討論制裁行動,以及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等。
《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6月生效,控方指黎是激進人士,在法律生效前積極請求外國對中國和港府進行制裁及敵對行動,又指黎形容反修例風波的「暴動者」有紀律,試圖粉飾其暴力行為,而161篇煽動文章亦有31篇在《國安法》實施後發布。
控方開案陳詞稱黎為主腦
控方續指,黎在2019年社會動亂期間,利用《蘋果》進行政治宣傳和與高層、「重光團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顯示其為控罪當中的主腦(mastermind)。黎原本另外再面對一項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昨申請把控罪存檔獲法庭批准。
多名已認罪的《蘋果》前高層會作為控方證人,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丈夫、城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王貴國則是控方法律專家證人。控方仍未完成開審陳詞,今日繼續。